防范债市波动风险,央行新规出炉。

  近日,央行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估值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估值业务进行进一步规范。目前国内债券投资市场存在过于依赖市场成交价格以及单一估值机构进行估值现象,会放大市场波动风险。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办法》从源头上来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估值体系,对市场形成正向引导。

  此次正式稿基于今年6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基础上,主要对3块表述内容进行优化,如强调估值产品的“可靠性”,并着重强调估值业务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了实施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银行间债券市场估值体系亟需完善

  债券的估值是各类产品估值,尤其是资管产品估值的重要一环。

  资管新规以来,债券市场数次牛熊转换,背后都有债券估值的影响。特别是2022年11月份,债市大幅波动下,由于投资市场过于依赖市场成交价格进行估值,部分并没有成交的债券估值也波动较大,引发债券投资者对于债券估值业务管理的诸多看法。

  业内人士表示,市场对单一或少数估值机构严重依赖,趋同效应明显,会放大市场波动,而此次《办法》从源头上来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估值体系,对市场形成正向引导。

  《办法》围绕估值机构中立性、公允性、专业性、透明性,规定估值机构应具备的内控、运营、技术等基本条件,明确内部治理、数据源选取和使用、估值方法、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等要求,要求提高估值技术和透明度,鼓励估值机构多元化竞争。

  《办法》要求估值机构持续提升债券估值产品的公允性,建立清晰、规范、透明的数据使用标准和层级,所选用的数据能真实反映市场情况,强调市场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应谨慎使用数据源并关注价格的可靠性。

  据财联社了解,国内目前提供第三方估值的主要有中债估值、中证估值、CFETS估值、上清所估值,而市场上主流的估值主要是中债估值和中证估值,其中银行间市场债券主要参考中债估值,交易所市场债券主要参考中证估值。同时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仍是国内债券市场的主流,因而中债估值评价体系也是债券主流定价的基础。

  中债估值中心官微介绍,中债估值被广泛应用于公允价值计量、市场风险监测以及交易定价参考,中债SPPI(合同现金流量测试)、中债估值和中债ECL (预期信用损失)共同组成中债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解决方案。

  不过由于债券市场流动性不高,债券交易不活跃,尽管公允价值是金融资产交易的基础,但如何在国内流动性不高的债券市场进行准确公允定价,同时对无法通过SPPI测试使用摊余成本法估算的定价模型如何确保合理性和客观性,此次《办法》对于不同活跃度的债券估值进行了审慎区分。

  《办法》中提到,对于如对于市场成交活跃的债券,应当优先选取债券成交或可交易报价等市场数据;对于成交不活跃或因市场变化导致价格发生剧烈变动的债券,优先采用市场参与者认同度高、可靠性高的市场数据;同时对市场数据确实无法使用的,可通过模型或组织专家判断、报价团报价等综合确定适用市场情况的合理数据,相关判断及报价应保证客观性和合理性。

  正式稿突出三块修改,着重强调估值业务管理考核

  当前,我国债券估值产品体系初步建立,定价机制不断完善,但与成熟市场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债券特点的多样化及估值方法的复杂性,在估值方法透明度方面,目前披露的更多是一些估值方法的原理,对估值产品用户而言,披露的颗粒度与广度仍有不足。此外,市场对单一或少数估值机构的严重依赖以及估值价格的管理与监督机制缺失,也不利于市场对债券价格的判断和形成。

  与今年6月份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稿整体思路与征求意见稿较为一致,主要有三块内容表述的区别。

  第一块是《办法》第八条,将“定期对估值产品的可靠性进行检查”改为“定期对估值产品的准确性进行检查”,第二块是《办法》第十四条,增加对估值产品用户(例如:使用估值机构估值产品的资管产品管理人)变更估值机构的评估与披露要求,强调变更合理性和保障投资者利益。第三块是《办法》第十七条,明确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估值业务进行自律管理、检查、处分。

  整体来看,《办法》对估值机构目前向市场提供的估值数据服务的估值模型影响不大,但对估值机构的估值业务管理压力将有所增加。

  对于此次正式稿变更,中债资信副总经理宋伟健对财联社表示,实践中,合理使用多家估值机构产品有利于消除依赖单一估值源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也有利于满足债券市场不同业务场景下的多元化需求,比如在一级发行领域对估值定价的需求等。此外,培育多家估值机构,可以更好鼓励估值机构竞相为市场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李莹表示,目前违约债券的第三方估值常常高于真实成交价格,估值引导功能难以有效发挥。应强化中介机构发挥估值定价功能,完善违约债券动态报价机制,鼓励估值机构建立符合违约债券真实价值的估值体系与方法。

  宋伟健表示,今年8月份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货币经纪公司数据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中债资信等三家估值类机构入选可接受货币经纪商数据的机构名单,相比市场其他估值机构,中债资信构建的以反映债券公允价值为目标、以信用风险判断为本源的估值定价体系,具有回归信用风险定价本源、逆周期调节和公开透明度更高等三大特色和优势。市场机构可在不同业务场景下参考使用多家机构估值产品,切实发挥不同类型估值机构的优势和价值。

  对于此次《办法》发布,央行表示,是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有关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估值机构服务水平,完善债券市场定价机制。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强债券估值业务管理,完善债券估值体系,深化债券市场功能,不断提升债券市场定价的基准性作用和传导功能,加快打造现代金融市场体系。